| 皖农播校[2008]11号
各市、县(市、区)农广校:
根据省农委《关于开展全省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皖农科函[2008]371号)精神和《安徽省农广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方案》安排,省农广校将组成9个复评组,于9月上旬开始进行县级农广校办学水平复评 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各县(市、区)农广校应于8月31日前按评分标准(表二、中央校网中《评估问题解答》)和有关要求,完成自评和自评材料(资料)的准备、完善、立卷归档工作。自评总结报告、《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自评表》(表三)、《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》(表六)各要准备一式三份,逐级上报。
2、各市农广校应于9月1日前完成县级农广校上报的自评总结报告、表三、表六的收集汇总,《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自评情况统计表》(表七)的填写,本地县级农广校办学水平评估情况报告(评估实施方案,办学现状、能力评价、整改意见等)的撰写,做好迎接、配合复评工作的准备,按时报送上述材料。
3、复评组将采取听、看、谈、议、评的方式开展复评工作,填写《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复评表》(表四)和表八,收集汇总各市、县(市、区)农广校上报的评估报告、表三、表六、表七,撰写复评工作情况报告。
4、根据中央校《关于征集农广校体系教职员工文化作品的通知》(详见中央校网站),各市、县(市、区)农广校积极宣传,动员本校职工积极报送文化作品。
安徽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
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
抄报:中央农广校、省农委科教处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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